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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总则
第一条:本网由“全国电力科技文献信息网”、“全国电力科研院所信息协作网”合并产生,是全国电力行业各单位科技信息资源开发、利用的专业性协作组织。本网宗旨是不断推进电力信息化,带动电力工业现代化;以开发电力信息资源、共建共享、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为总的工作指导方针。
第二章
网的组织
第二条:本网建立在自愿、平等互利、民主协商的基础上。凡承认本网章程并承担本网义务的电力系统单位,均可参加。
第三条:国电信息中心为本网常任网长单位。本网设副网长单位8个。副网长单位由全网大会民主选举产生,任期两年,可连选连任,但最多不超过3届。网员单位代表由各单位负责信息资源建设的部门领导担任。
第四条:全网大会是本网的权力机构,其职能是:
1)制定网的工作计划,研究和讨论网的重大协作项目。
2)制定和修改网的章程。
3)审查和评议网的工作报告。
4)评议、表彰积极参与本网工作,为推进全网业务开展做出积极贡献的网员单位。
第五条:网长和副网长单位是全网大会执行机构,其职责是:
1)执行大会决议,实施大会工作计划。
2)主持召开全网大会及网长工作会议。
3)向全网大会汇报工作。
4)组织评议工作。
第六条:“国家电力资讯网”(www.spis.com.cn)是本网的服务性网站,设网员服务频道,用于宣传、组织本网各类业务活动。
第三章
网的工作任务
第七条:加强本网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协作,充分发挥本网在电力科技信息资源与服务上的优势,积极开发信息资源,交流工作经验,推广新技术,为各单位开展电力科技信息工作服务,为电力工业发展提供优质信息服务。
第八条:研究和协调各单位科技信息资源的合理布局、开发利用、互通有无、资源共享,建设有效的电力行业科技信息资源服务体系。
第九条:推动各单位信息化应用水平、组织相关数据库和网络建设,促进全国电力科技信息管理的现代化、标准化和规范化。
第十条:积极组织各类科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班,提高信息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,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电力科技信息专业人才。
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
第十一条:网员权利
1)本网成员单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2)各网员单位有权参加网内组织的各种活动。
3)各网员单位有权对网内工作进行监督、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4)各网员单位有权享用各类共建共享数据库成果
第十二条:网员义务
1)交纳网费是每个网员单位应尽的义务。本网网费为每年1000元,各网员单位应于当年4月底以前寄至网长单位。逾期两年不交的单位视为自动退网。
2)积极参加网内各项活动,执行网内决议,按时完成网内交给的各项任务,并积极向网刊《电力科技信息管理》投稿。
第五章
网的活动与网费使用
第十三条: 全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。网长工作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,也可与全网大会合并举行。不定期召开专业组技术工作会、专题研讨会及经验交流会。
第十四条:网费的使用
1)每年交纳网费的40%用于网刊的编辑出版和本网的日常服务费用,由国电信息中心管理使用。 2)每年交纳网费的60%用于全网工作会议、专业研讨活动。
3)网长单位每年在全网会议中向全体网员汇报网费使用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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